《国际贸易法》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一、课程概况

1、课程性质:国际贸易法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起点本科教育的选修课程。本课程 4 学分,开设一学期

2、课程任务:国际贸易法是一门系统介绍国际商贸法律规则的法学课程,通过教学,应使学员掌握国际商贸基本的运作过程及相应的法律框架,特别应使学员对中国法与国际法在国际商贸中的各自作用、地位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运用国际贸易法的知识,初步能够分析、解决国际贸易中的一些法律问题。

3、教学要求:首先使学员明晰国际贸易的运做流程,其次掌握现在实践中支配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包括国内法制度和国际法制度。

二、教学环节与教学资源:

1、面授辅导,集中讲解书本的难点、重点、解决学生在学生中的疑难问题,特别注意培养学员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2、学员自学:学员自学自学是以学生个别化学习为主的远程开放教育的显著特点,是学生系统获取学科的知识的重要方式之一。学生应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听课基础上,全面系统认真阅读教材和指定参考书,并通过上网学习,获得相关的辅导资料。上网学习要求学生每月最少上网一次,每次上网时间不少于1小时。

3、多媒体教学资源:通过各种形式生动的教学媒体,使学生进一步巩固书本知识。主要包括:直播课堂:省校安排对于本门课程的重点和难点的共安排了8讲直播课堂。通过IP课件对学员学习中要重点掌握的问题加以指导。

4、网络教学资源:我们将在安徽电大在线和安徽电大教学处的网页上依据教学进度的安排,发布课程的教学辅导资料,包括:教学辅导,模拟试题,在线自测,复习指导等等各种形式。

5、平时作业:共4次,由电大老师布置。试点分校要安排学员认真完成,并在教学的过程中适当的加以补充。面授教师要认真批改,解答学生在作业完成过程中的疑难。

6、实践教学:它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在教学过程中,试点电大要结合教学进度和本地实际,依据教学内容安排与课程紧密联系的实习内容、也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案例演示等。

7、考核:考试是对教与学的全面验收,是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考核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着重掌握重点、难点及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分析国际贸易法律关系的能力。考试题目要全面,符合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的要求,同时要做到体现重点,难度适中,题量适度。各试点电大要严格考试纪律。

8、形成性考核:本课程的期末总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形成性考核(占总成绩的15%)和期末卷面成绩(占总成绩的85%)。形成性考核成绩由(1)书面作业成绩(2)学生自主学习情况记录两部分组成。其中学生参与课程实践环节的成绩要求计入自主学习成绩中。具体来说:(1)书面作业成绩:学生按时完成省电大统一布置的作业,以其得分60%计入形成性考核;(2)学生自主学习情况记录,包括:参加小组活动的(例如:案例讨论、小组学习)以20%计入形成性考核;完成实践环节的(如社会调查、法庭旁听、模拟法庭等)以10%计入形成性考核成绩;利用网络自主学习占10%。

三、国际贸易法学习进度参考

序次

内容

完成周次

国际货物买卖的适用的法律及贸易术语

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3

国际货物运输法

4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5

国际贸易支付

6

国际技术转让

7

我国对外贸易的法律制度

8-9

贸易条约和协定

10-11

世界贸易组织

12

10

反倾销法与反补贴法

13

11

国际商事仲裁

14

12

讨论

15

13

复习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