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要求
一、关于集中实践环节
1.专科阶段学生均应参加集中实践环节的活动。
2.省电大将根据中央电大统一要求指定具体要求,由各试点分校具体组织实施。
3.集中实践环节的形式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采取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实习等形式,也可以采取社会调查、专题辩论等形式。各试点单位应根据法学专业实践特点建立固定的模拟法庭场所,其模拟法庭的规模应能满足试点单位的教学需要。
4. 集中实践环节的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集中实践环节学分者不得毕业。
5.集中实践环节的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学生基本学完规定的毕业学分之后。
二、关于毕业论文
1.专科阶段学生均应撰写毕业论文。
2.省电大根据中央电大统一要求制定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各试点分校具体组织实施。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将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 毕业论文的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毕业论文学分者不得毕业。
4. 毕业论文的撰写时间应安排在取得规定的课程学分和集中实践环节学分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