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本科)
集中实践环节的考核意见(试行)
集中实践环节是开放教育试点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专升本)教学计划所规定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目标的具体体现。集中实践环节既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方法,也是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综合全面检验的必要途径。
集中实践环节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为做好此项考核,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集中实践环节内容与要求
(一)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为专业学习的阶段性成果,3学分。
社会调查的目的在于培养、考核学生观察和认识社会的能力,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同时也可为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准备第一手真实的素材。
社会调查的要求:
1. 本专业学生都必须参加社会调查活动。
2. 社会调查的内容为与教育有关的管理问题。
3. 在教师的指导下确定社会调查的选题,并可与将撰写的毕业论文选题相一致。
4. 选题要有现实意义,要结合当地教育实际;选题要具体,要有针对性;调查活动要就近进行。
5. 调查活动可由学生独立进行,也可以小组形式合作进行。
6. 调查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持调查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调查完成后,要及时认真地对调查材料进行整理和全面综合分析。
7. 独立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4000字。
(二)撰写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专业学习的总结性成果,5学分。
毕业论文是全面考查学生独立地综合运用所学本专业理论知识针对教育领域某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一些特定问题的能力,是对学生修业期间学习情况的一次综合检验,也是学生学习成果的集中体现。
撰写毕业论文的要求:
1. 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2. 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教育管理范畴之内。
3. 毕业论文要注重选题的应用性;选题要具体,不宜过大;确定选题要尽可能结合社会调查的成果及本职工作实践经验。
4. 毕业论文要论点鲜明、论证有力、结论中肯;材料翔实、结构完整、语言通畅;行文格式规范。
5. 毕业论文为学术论文,要有创新性。凡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均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6. 毕业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6000字。
(三)毕业论文答辩要求:
1.本专业学生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学生答辩情况应作为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考核内容之一。
3.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答辩组简明地陈述本人毕业论文的内容要点并回答答辩组成员就毕业论文提出的问题。
4. 答辩组成员一般3-5人。
二、 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
(一)指导教师资格
集中实践环节的指导教师应由较高思想水平、较好专业修养和较强写作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担任:
1. 具有教育管理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教育管理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教师及教育科研机构研究人员;
2.具有教育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教学、研究工作满五年的教师、研究人员;
3.具有教育管理专业专科学历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教育管理专业教学工作满八年的教师、研究人员;
4.具有教育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满五年的人员;
5.具有教育管理专业专科学历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满八年的人员。
(二)指导教师职责
1. 向学生讲明调查报告、毕业论文撰写方法及其要求;
2. 指导学生拟定选题、收集资料、开展调查活动;
3. 指导学生撰写调查报告和毕业论文,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审阅初稿并
提出修改意见;
4. 审查学生调查报告和毕业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评定学生调查报告成绩,对论文完成稿写出评语并提出评分意见;
5. 如发现调查报告或毕业论文有抄袭问题应责成学生重写,对拒绝改正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6. 指导学生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低于15小时。
三、 成绩评定组成员资格与职责
成绩评定组任务是为集中实践环节的毕业论文评定成绩。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成绩评定组组织进行。
(一)成绩评定组成员资格
1.成绩评定组成员资格参照指导教师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资格;
2.成绩评定组成员要具有公平、公正的品格;
3.可聘指导教师担任成绩评定组成员,但该成员不得参与对自己指导过的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二)成绩评定组职责
1.认真审阅每个学生毕业论文,共同研究答辩题目(题目3-5个);
2.严肃组织答辩活动,提高答辩的学术水平和气氛;
3.共同确定每篇论文的成绩;
4.对每篇论文及答辩情况写出恰当的评语。
四、 集中实践环节考核的评定内容和标准
(一)评定内容
1.社会调查报告、毕业论文质量
(1)科学性。论点是否鲜明,观点是否正确,是否能够反映出学生对本专业知识、理论掌握的程度和对其中某一问题有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2)实用性。选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是否结合了当前、当地教育改革的实际,是否有创新精神,结论是否具有独特性和现实针对性。
(3)逻辑性。论证是否有力,逻辑是否严谨,层次是否分明,结构是否合理。
(4)技术性。能否将调查材料及文献资料作为论据加以使用,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流畅、生动。
2.学生答辩情况
答辩中陈述本人论文是否精要,回答问题是否正确,语言表达是否流畅。
(二) 社会调查成绩评定标准
1. 社会调查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等,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者获得集中实践环节规定的3学分。
2. 各等成绩评定标准
优良:积极认真从事社会调查,调查报告针对性强、观点鲜明、有所发现、材料与观点统一、结构完整、文字准确。
合格:认真参加社会调查,独立撰写调查报告且观点明确、有材料、结构较完整、文字通畅。
不合格:社会调查走过场,调查报告抄袭别人的劳动成果或内容空洞、观点含糊、文字表述不清,或存在政治原则性错误。
(三)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1.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获得集中实践环节规定的5学分。
2. 各等成绩评定标准
优 秀 观点正确,有所创新;论点与材料统一;结论鲜明;层次清晰,结构完整;文字准确、流畅、生动;答辩表现突出。
良 好 观点正确;论点和论据基本统一;结论准确;层次清楚、结构完整;文字表达流畅;答辩表现良好。
及 格 观点正确;论据材料一般;结论明确;层次较为清楚,结构较为完整;文字通顺;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不及格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为不及格:(1)观点不正确或有政治原则性错误;(2)确认为抄袭之作;(3)答辩中表现出对自己论文的内容完全不熟悉,不能回答问题。
五、 集中实践环节考核成绩的评定和审定
(一) 社会调查报告依据成绩评定标准,调查报告质量由指导教师评定出成绩;
(二)根据成绩评定标准、论文质量、答辩情况,参照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评语和评分,由成绩评定组共同确定每篇论文的成绩并写出评定意见;
(三)各县级电大和教学点对成绩评定予以审定。集中实践环节成绩评定为优秀者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20%。
(四)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对各地学生集中实践环节考核成绩进行抽查和审核。
(五)集中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可准予在当年补做一次,也可随下一年级进行。但不得降低标准与要求。
六、 时间安排
集中实践环节考核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社会调查考核时间也可
集中实践环节考核工作要求在8周内完成。社会调查考核占3周,撰写毕业论文占5周。
七、 几点要求
(一)各县级电大和教学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据本意见制定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中央电大教务处、师范部备案。
(二)各县级电大和教学点要负责指导教师、成绩评定组成员的资格审核工作。
(三)各县级电大和教学点要派员监督、检查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撰写和答辩工作。
(四)各县级电大和教学点应于每届学生集中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选送三篇优秀调查报告、毕业论文各3篇(包括评定意见)参加中央电大公共事业管理(教育)专业(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评定,同时报送不及格的调查报告和毕业论文各2篇(包括评定意见),以供教学分析、改进教学。